重庆燃气这个事,缺斤短两,应该退一赔三,计量器可是良心活儿,燃气用户算消费者吗?

重庆燃气这个事啊,有处理结果了,一是退钱,二是一把手被撸了。有人认为这个处罚够重的,是非常严厉的 处理结果。我不知道普通的这种燃气用户,付费买这个燃气的用户的 人,算不算是消费者?符合不符合消费法?按消费法来说,这个属于缺斤短两,退一赔三。这个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你想想,咱们去个农贸市场买个鸡蛋,人家缺斤短两,然后你看那个海鲜市场,什么七两称八两秤,这个都是有明文的处罚结果的。如果说是符合消费法,那你退费就不行了,你需要赔三。这个我觉得可能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至于你这个一把手是不是撸了,将来再换上来一个还他妈这个德行,那老百姓也不知道觉着是不是可以,有专家给咱们普及一下这个知识。好我们上农贸市场,我们带着电子秤,以后我们烧燃气,我们自己装一个什么东西,可以测试这个燃气的量是不是准。包括水表电表。原来我觉得这个东西就不是个事,北京前几年也是说换水表还是什么表,就有人说换了之后就加快,我当时还特别不以为然,我说这东西还能造假。那不是垄断的,这个不是就跟抢一样吗?这绝不可能。结果,我这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易中天老师说了“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