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自己的房子平估一千多元,安置房却五千多,这个合理吗?

老百姓自己的房子平估一千多元,安置房却五千多,这个合理吗?这不就是现实版的把我的一头牛变成了一只鸡,然后我还按照牛的价格去买你那头牛吗?

我想强烈呼吁一下,这个在哪都是不行的。你说不天去,这样也是违法的,这就是割韭菜坑老百姓,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违反了公平原则,这是无效的规定,这不就是欺负老实人吗?

割韭菜坑老百姓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你把别人低密度的住宅房屋价格评的低低的,把高密度的安置房价格却评的高高的,这种行为不光不地道,你还违反了等价交换原则,而这中间巨大的差价最终又进了谁的腰包呢,这可得要好好查一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