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奖得主哈耶克说,民主本质上是实现自由和保障社会安定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

哈耶克指出,民主并不是最高的目的,而是一种保障国内和平和个人自由的手段。哈耶克还警告说:“我们绝不能忘记,在一个专制统治下往往比在某些民主制度下有更多的文化和精神的自由——至少可以想见,在一个非常整齐划一和由教条主义多数所支配的政府统治之下,民主政府可能和最坏的政府同样暴虐。”因为,“民主虽然可能会防止权力变成专断,但并非仅依靠存民主就能防止专制”。

尽管哈耶克并不认为民主是现代良序社会的最高目的,且民主也绝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因而主张“不要把民主奉为神灵”,但他绝不是说民主不重要。因为,“只要政府的职能是根据一种广为接受的信条被限制在大多数人通过自由讨论而能达成一致的那些领域中,民主政府便能成功地运行”,这就是把权力放进笼子里去的意思。

哈耶克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社会演化中,没有什么是不可避免的,使其成为不可避免的,是思想”。

这句话寓意深刻,简单地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但有时阻碍变化发展的,甚至不是既得利益,而是被某些思想“俘虏”的思想观念的束缚。

韦森 | 著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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