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英国一直没什么好感,这个欧洲国家,干的都是抢劫掠夺,杀人放火的勾当。但当我读到十七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说的一段话,又不得不佩服的无体投地。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权力不可私有,财产不可公有。否则人类将进入灾难之中。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法治是给公民以最充分的自由,是给政府以尽可能小的权利。法治社会的真谛在于公民的权利必须保护,政府的权利必须限制。我不得不由衷地赞叹,这绝对是现代文明真正的基石。是穿越了无尽黑暗普照人间的文明之光。
权力不可私有,财产不可公有,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