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在书中反对欧洲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倾向,首先是反对那种“热式社会主义”倾向。哈耶克在书中所指出的“热式社会主义”,是指集中经济计划加公有制的体制,近似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做法。至于“冷式社会主义”,大致是指其他种种带有集体主义情结的思潮。哈耶克在1956年版序言中认为,在欧美国家,“热式社会主义”几乎已经被完全抛弃。时过境迁,既然“热式社会主义”在欧美已经是昔日黄花,它所能带来的极权主义威胁似乎就已经不复存在。但是哈耶克在1956年序言中还解释了为什么《通往奴役之路》这么有生命力和吸引力。这是因为还存在其他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都倾向于让人们走上一条“通往奴役之路”。他的《通往奴役之路》深入分析了欧洲的种种集体主义做法的弊端及其与当年欧洲的极权化的关联。正因为如此,他把这种发展趋势称为“通往奴役之路”。
在1976年版序言中,哈耶克提示说,“社会主义”一词的涵义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在他写作《通往奴役之路》时,“社会主义”毫不含糊意指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和集中经济计划的体制。现在“社会主义”变成主要意指通过税收和福利国家制度进行广泛的收入再分配。后一种形式倾向于导致的“奴役”后果要更慢、更间接和更不完全。但是哈耶克相信,导致的最终效应倾向于非常相同,尽管导致这些效应的过程与书中描述得相当不同。
确切地说,时过境迁,“通往奴役之路”的趋势目前仍然在世界各国存在,但导致这一趋势的种种集体主义思潮和做法的内部结构则有所改变:虽然纯粹集中经济计划加生产资料的国有化的体制基本上被各国纷纷摒弃,但是其他形式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做法仍然大行其道。具体可见哈耶克在1956年版序言中的阐述,他对纯粹计划经济之外的三种观念和做法提出担忧:一是“新专制主义”,二是福利国家,三是国家直接控制或建立垄断机构。他认为,这些措施基本上日渐取代了全面的经济计划。
有关新专制主义观念和做法,哈耶克提到,这已经变成一个既成事实。哈耶克指出,英国的这种专制主义,是由一批心地十分善良而诚实的官僚实行的,他们真诚地相信那样做是为了国家的利益。然而这是一种十分专断的统治,它实际上摆脱了议会的有效控制。它的机制除了用于现在这些有益的目的外,也可以有效地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哈耶克还表示同意一位法学家基藤(G. W. Keeton)1952年发表的以下观点:“在今天的英国,我们正生活在独裁制度的边缘。转变将是容易而顺利的,能够以完全合法的方式完成。由于今天的政府拥有的权力的完备性,对它不存在任何真正的制约,比如一部成文宪法的条款或存在一个有效的第二内阁,使得在这个方向上已采取了这样多的步骤,与此比较起来,有待采取的步骤已算不上什么”。
有关福利国家观念和做法,哈耶克在1956年版序言中提出三个看法:一是还有一种较之其写此书时更为严重的情况是福利国家政策,它们从长远看与维护自由社会不相容,其提倡者已不限于党派范围;二是在欧美,以福利国家的名义出现的一大堆东拼西凑互不相干的理想,已经大大取代了那里的社会主义,成为改革家们的目标;三是若想让这些理想不致产生类似成熟的社会主义所造成的后果,就必须对它们认真梳理。这并不是说它的一些目标行不通或不值得赞扬,但是存在达到相同目标的许多方式。言外之意,还存在一些可以达到相当目标的、与个人自由兼容的方式。
有关国家直接控制或建立垄断机构的观念和做法,哈耶克担忧,本来通过审慎地利用财政诱导便可以唤起自发的努力,却非要采用国家直接控制或建立垄断性机构的办法。他认为,在欧美的舆论中,存在着一种急功近利的危险情绪,这会使人们选择某些虽然有可能更有效地达到特定目标,却同维护自由社会不相容的方式。通过对普遍适用的法律加以调整,虽然需要的时间可能长一些,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标,而现在日益强大的趋势却是采用行政强迫和区别对待的方式,尤其是国家直接控制或建立垄断机构。
哈耶克在书中指出,民主在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制度,与种种集体主义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在他看来,社会中大量生产资料由私人所有、并由私人支配,是自由、繁荣和民主之本。
看来,如果欧洲的种种集体主义倾向若要真正造福于所有人的话,仍然需要以保护好每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为其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叠加,而非高于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也非先于个人的权利,而是派生自个人的权利。这样情形下的“集体主义”实际上已经是个人主义的,从而也是与自由兼容的。